根据《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洞头区人民法院 | 司法辅助员0301 | 洪英翔 | 男 | 西安电子科技 大学 | 金融学 | 本科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洞头分局 | 辅助管理员0902 | 张孚敬 | 男 | 东北财经大学 | 工程管理 | 大专 |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洞头分局 | 辅助管理员1101 | 庄 芮 | 女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金融学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辅助管理员1301 | 颜琳倩 | 女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助产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东屏 街道办事处 | 村账代理会计1801 | 周素婷 | 女 | 国家开放大学 | 园林技术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 禁毒社工2102 | 朱雪秀 | 女 | 温州大学 | 英语 | 本科 |
1.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7日起到2022年7月9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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