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供销经贸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较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智能手机,有一定的文字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为人公道正派,有工作责任心,熟悉基层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招聘对象:
(1)近三年受过刑事处罚;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被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
(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
(4)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尚在处分期内的;
(5)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或者带头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或者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
(6)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教活动的;
(7)身体欠佳,对承担工作有困难的;
(8)本人及近亲属有涉及民间呈会纠纷且影响恶劣的;
(9)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三、报名时间
6月20日起至6月26日。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供销社3楼303室。
2.应聘人员需提交《温州市洞头供销经贸有限公司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近期生活照1张等材料。
3.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咨询电话:13858826418(677418)
五、招聘形式
面试和笔试,各占50%。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薪资待遇
具体薪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略高于机关派遣人员工资)。
七、其他要求
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温州市洞头供销经贸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