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洞头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辅助管理员0501 | 王与勉 | 女 | 东北林业大学 | 英语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辅助管理员0601 | 叶文豪 | 男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酒店管理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 渔政船轮机员0701 | 洪梦凡 | 女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工商管理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辅助管理员0802 | 洪煜 | 男 | 三亚学院 | 工商管理 | 本科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辅助管理员0903 | 叶飞飞 | 女 | 重庆市科创职业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殡仪服务中心 | 辅助管理员1401 | 侯祖杭 | 男 | 安徽理工大学 | 社会工作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办事处 | 驾驶员 1704 | 王翔 | 男 | 温州市洞头区海霞中学 | 初中 | |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 综合执法协管员2103 | 王瑾琦 | 女 | 南昌工学院 | 秘书学 | 本科 |
1.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4日起到2022年7月6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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