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捷鹿船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
序号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职位) | 岗位代码 | 招考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专业要求 | 户籍 | 其他 | ||||||
1 | 职务船员 | 丙二轮机长 | 0103 | 1 | 初中 | 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男性 | 不限 | 不限 | 取得沿海二等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及客船船员适任证书 | 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会保险缴纳不满十五年的,由其个人自行延长缴交至十五年 |
丙二大管轮 | 0104 | 2 | 取得沿海二等及以上大管轮适任证书及客船船员适任证书 | ||||||||
丙三轮机长 | 0105 | 1 | 取得沿海三等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及客船船员适任证书 | ||||||||
2 | 行政管理人员 | 海务主管 | 0201 | 1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男性 | 不限 | 不限 | 取得沿海二等及以上船长适任证书和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满足客船海务岗位任职条件,熟悉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 |
机务主管 | 0202 | 1 | 取得沿海二等及以上轮机长适任证书和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满足客船机务岗位任职条件,熟悉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
温州市洞头捷鹿船务有限公司202室(洞头区北岙街道岭背东路2号),报名联系人:颜帅,联系电话:55895001(18815079707、15258662050)
3.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温州市洞头捷鹿船务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1张。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考试采取面试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技能操作各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面谈式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技能操作按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船上岗位实践操作能力。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按通知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另行加试选择。
六、体检与考察
1. 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经录用的职务船员体检费用予以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2. 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聘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人员中按照入围体检、考核对象的操作规则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布。
七、公示、聘用
1.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待遇及有关规定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企业合同制员工。
2.人员薪酬待遇按温州市洞头捷鹿船务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九、注意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3.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十、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捷鹿船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温州市洞头捷鹿船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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