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海霞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三、报名”条款增加: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在校在读相关证明。
二、“九、其它”条款增加:录用人员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需于2022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逾期将不予聘用,劳动合同将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取得毕业证书前不能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三、其他事宜详见原公告。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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