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3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适应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工作时间;
5. 身体健康;
6.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
岗位 | 招聘 计划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备注 |
非编教师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有教学经验的优先,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
代课教师 | 2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有相关教师资格证;2.有教学经验的优先,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招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招聘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百分制计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待遇及有关规定
1.非编教师合同签1年,到期视用工需求续签,代课教师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签订。
2.非编教师社保、公积金标准按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幼儿园薪酬制度执行,代课教师不享受社保、公积金。
3.招聘人员与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五、其他要求
1.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洞头人才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11月20日(非工作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幼儿园(洞头区灵昆街道瓯绣大道4099号)。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应聘人员应提供《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外包员工应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联系电话:13858835567
4.报名联系人:褚老师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幼儿园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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