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第七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公安局 洞头分局 | 基层辅警1 | 陈博杰 | 男 | 温州职业技术 学院 | 电子商务 | 大专 |
基层辅警5 | 李伟恒 | 男 | 杭州技师学院 | 汽车钣金 | 中专 |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11日起到2021年10月13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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