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拟聘用公示】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

时间:2021-07-22 来源: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浏览量:

根据《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 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辅助管理员

0102

林沈杰

温州大学城市

学院

金融学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司法辅助员

0301

陈艳芝

海南大学

法律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

司法辅助员

0302

张倩

西安文理学院

英语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水利协管员

0401

胡凯伟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0502

张艳茜

山东大学

会计学

本科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辅助管理员

0601

杨溪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酒店管理

大专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洞头分局

辅助管理员

0801

吕鹏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动画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

办事处

综合执法协管员1002

庄雅鑫

江西应用科技

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

办事处

禁毒社工

1003

林乾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大专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

办事处

辅助管理员

1004

张洋洋

东方职业技术

学院

电子商务

大专

1.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2日起到2021年7月24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7月22日


作者: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Copyright ©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许可证号:浙ICP备13028947号   技术支持:虫虫互联网

用微信扫一扫

手机也能找工作
0公司
0职位
尊敬的用户你好!
只有企业账户才可以进行此操作哦~
切换身份为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