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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时间:2021-05-18 来源: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浏览量: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水域救援队员、船舶驾驶员、消防执勤车驾驶员等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录人数

性别

岗位说明

任职条件

学历要求

年龄条件

其他

0101

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

1

担任一线水域救援指挥,负责近岸水域救援队日常执勤训练和队伍管理工作。

持有相关行业认证的水域救援资质,具备两年以上水域救援经验,有一定管理、组训能力。自愿从事水域救援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

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640周岁

1.具备水域救援教练资质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以政府雇员的形式进行聘任,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季度25天集中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年薪16万以上(含公积金)

0102

水域救援队员

3

从事一线水域救援等工作,需担负船艇执勤战备任务。

持有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救生员证或者相关行业认证的水域救援资质。自愿从事水域救援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

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035周岁

1.具备水域救援基础技能的,或有海军服役、从事过水域救援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10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平均月收入约6500(含公积金)

0103

船舶驾驶员

2

从事海上船艇驾驶和维护保养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必须取得海事部门认证的丁类(含)以上船长相关证书,且有5年及以上航行经验的。自愿从事船艇驾驶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

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548周岁

1.具有船艇维修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实行“做五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10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平均月收入约7000(含公积金)

0104

消防执勤车驾驶员

4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必须持有B2(含)以上驾驶证,且有2年(含)以上驾驶经验,自愿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工作,身体素质好,能适应工作生活环境,能够完成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

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2240周岁

1.有部队服役经历或有车辆维修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实行“做三休一”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享受每年不少于90天轮休),工作日实行24小时驻勤。

3. 平均月收入7000元以上(含公积金)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治安处罚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无纹身(如有,仅限一个,且直径不得超过2cm)。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船舶驾驶证)、原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工作证明》、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个人征信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上述材料送至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789号),联系电话:0577-63369119。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方式由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组成。体能测试为通过性考试,成绩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的,就不能进入下一步考试环节,直接予以淘汰。

(一)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岗位(0101岗位)、水域救援队员岗位(0102岗位)采用体能测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经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不限泳姿800米游泳、仰卧起坐、俯卧撑。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2.技能测试。以技能操作和现场提问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水域救援技能操作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0103岗位)、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岗位(0104岗位)采用体能测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经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2.技能测试。以驾驶技能操作和现场提问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驾驶操作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招聘岗位明确的优先录取原则执行;如优先录取条件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水域救援队员、船舶驾驶员参照《海员体检标准》执行,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环节,遇有不合格对象,均在同一个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相关待遇

(一)按照招收数量择优录取,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和“五险”。试用期满且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并开始享受“住房公积金”,根据不同岗位发放相应津贴补贴,年终发放考核奖,每年定期评级增资。

(二)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根据岗位分工和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轮休;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轮休的,根据有关规定按未轮休天数予以补助。

(三)工作期间用工单位提供食宿和被装保障,并组织每年1次免费体检。

九、其他

(一)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招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被招聘后,与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合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2年。

(三)工作地点:瓯江口产业聚集区(驾驶员岗位)、洞头区北岙街道(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水域救援队员、船舶驾驶员)。

(四)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提供不实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2.体能测试具体标准.doc

3.水域救援技能测试具体标准.doc

4.驾驶员技能测试具体标准.doc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5月18日


作者: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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