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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公示】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时间:2021-04-08 来源: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浏览量:

根据《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 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辅助员0401

林奕馨

浙江万里学院

汉语言文学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司法辅助员0501

曾华城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工业设计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安检员 0504

谢小竹

温州技工学校

电工电子

职高

温州市洞头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辅助管理员1201

吕孙显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温州市洞头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辅助管理员1301

叶梓昕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

大专

温州市洞头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仓库管理员1902

叶明浩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电子商务

本科

1.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8日起到2021年4月10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4月8日


作者: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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