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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2021年温州市海霞文化旅游培训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时间:2021-03-30 来源: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浏览量:

因业务发展需要,温州市海霞文化旅游培训发展有限公司(国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知识;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的名称、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2021年温州市海霞文化旅游培训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周岁及以下)

学历

学位

户籍

专业

其他要求

1

培训部教员0101

1

35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专业不限

面向洞头女子民兵连现役且服役满5年以上的民兵。

2

培训部教员0102

1

35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专业不限

面向洞头女子民兵连现役且服役3-5年的民兵;被招聘后需继续在洞头女子民兵连服役,累计需满5年。

3

培训部教员0103

1

35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专业不限

面向洞头女子民兵连现役民兵。

4

培训部教员0104

1

30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

温州

工商管理类

1.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2.符合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入队体检标准,本人及家庭政治清白;3.被招聘后需在洞头女子民兵连服役满3年;4.同分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4月10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报名联系人:林韦钰,联系电话:13868351838(674838)。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温州市海霞文化旅游培训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包含在女子民兵连工作证明)和要素测评项目的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四)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即可开考;达不到1:3,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0101、0102岗位采用笔试、要素测评、军事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0103、0104岗位采用笔试、要素测评和面试的方式。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总分100分,合格线为40分。

2.要素测评。具体加分项目详见附件1,测评加分上限10分。

3.军事技能测试。测评科目为步枪精度射击、三公里和四会教学,具体详见附件2;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0101、0102岗位根据(笔试成绩+要素测评)×30%+军事技能成绩×40%,0103、0104岗位根据(笔试成绩+要素测评)×6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入面试。

4.面试。以面谈为主,考察应聘人员的职场应变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0101、0102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要素测评)×30%+军事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30%。

0103、0104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要素测评)×60%+面试成绩×40%。

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要素测评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岗位0101、0102、0103体检标准、程序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岗位0104体检标准、程序按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入队体检标准进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若在体检、考察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一)被招聘后,最低服务年限8年。

(二)本《公告》由温州市海霞文化旅游培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要素测评项目表.doc

2.军事技能测评表.doc

3.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入队体检标准.doc

4.《温州市海霞文化旅游培训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海霞文化旅游培训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作者: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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