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四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 辅助管理员0102  | 叶舒颖  | 女  | 宁波财经学院  | 环境设计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港航管理中心  | 文书 0903  | 苏杨烨  | 女  | 嘉兴学院南湖 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中医院  | 辅助管理员1101  | 郭蓉蓉  | 女  | 浙江农林大学 暨阳学院  | 中药学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利协管员1201  | 柯受锐  | 男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城市园林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办事处  | 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1701  | 郭婉婷  | 女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动物医学  | 大专  |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8日起到2021年1月10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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