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四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 辅助管理员0102 | 叶舒颖 | 女 | 宁波财经学院 | 环境设计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港航管理中心 | 文书 0903 | 苏杨烨 | 女 | 嘉兴学院南湖 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中医院 | 辅助管理员1101 | 郭蓉蓉 | 女 | 浙江农林大学 暨阳学院 | 中药学 | 本科 |
温州市洞头区水库海塘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 水利协管员1201 | 柯受锐 | 男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城市园林 | 大专 |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办事处 | 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1701 | 郭婉婷 | 女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动物医学 | 大专 |
1.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8日起到2021年1月10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1月8日
Copyright ©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