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学历 |
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 | 北岙街道专职社区工作者 | 李佑俊 | 女 | 浙江工商大学 | 本科 |
王新娟 | 女 | 浙江大学 | 本科 | ||
洪珊妮 | 女 | 江苏硅湖职业技术学院 | 大专 | ||
杨基卫 | 男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大专 | ||
陈静静 | 女 |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 本科 | ||
徐园园 | 女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大专 | ||
黄梦思 | 女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大专 | ||
曾珊珊 | 女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本科 | ||
甘华杰 | 男 | 西安石油大学 | 本科 | ||
蔡乒乒 | 男 | 南京财经大学 | 本科 | ||
柯友盔 | 男 | 北京语言大学 | 大专 |
1.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5日起到2020年12月27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Copyright ©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