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区人民检察院 | 驾驶员0201 | 苏慧祥 | 男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大专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综合执法协管员0401 | 陈雷 | 男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艺术设计 | 大专 |
区公路与运输管理 中心 | 辅助管理员 0602 | 欧阳彬彬 | 男 | 丽水学院 | 土木工程 | 本科 |
区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中心 | 辅助管理员 0603 | 叶星辉 | 男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 大专 |
区图书馆 | 辅助管理员 0701 | 叶炫呈 | 男 |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 本科 |
区北岙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 护理 0801 | 倪心如 | 女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护理 | 大专 |
区北岙街道办事处 | 民政协管员 1002 | 陈舒杨 | 男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音像技术 | 大专 |
区霓屿街道办事处 | 禁毒社工 1101 | 沈思莹 | 女 | 浙江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洞头保安服务 有限公司 | 会计 1301 | 蔡欣欣 | 女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会计 | 大专 |
1.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10日起到2020年10月12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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