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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公示】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

时间:2020-10-10 来源: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浏览量:


根据《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 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区人民检察院

驾驶员0201

苏慧祥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大专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综合执法协管员0401

陈雷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

大专

区公路与运输管理

中心

辅助管理员

0602

欧阳彬彬

丽水学院

土木工程

本科

区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中心

辅助管理员

0603

叶星辉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大专

区图书馆

辅助管理员

0701

叶炫呈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本科

区北岙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护理

0801

倪心如

浙江中医药大学

护理

大专

区北岙街道办事处

民政协管员

1002

陈舒杨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音像技术

大专

区霓屿街道办事处

禁毒社工

1101

沈思莹

浙江大学

汉语言文学

本科

洞头保安服务

有限公司

会计

1301

蔡欣欣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

大专

1.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10日起到2020年10月12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作者: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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