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交通辅警 | 朱成杰 | 男 | 泉州纺织服装 职业学院 | 计算机应用 技术 | 大专 |
交通辅警 | 陈京京 | 男 | 洞头区职业 技术中学 | 应用电子技术 | 高中 |
1.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17日起到2020年9月19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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