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招聘工作,经研究,现对2020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招聘洞头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作以下修改调整,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原公告中基本条件的第5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调整作为考察要件。
(二)原公告中基本条件的第7条修改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更改为9月1日至9月3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18:00,多次投递的资料,采用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最新资料,在报名时间之外投递的资料视为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收洞头区财政局(国资办)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及时查询电子邮箱回复信息。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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