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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公告】 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拟聘用人员公示

时间:2020-07-23 来源: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浏览量:


根据《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岗位

姓 名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区财政局

财务辅助员0201

王柏涵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会计学

本科

区审计局

辅助管理员0301

郑庆女

中国地质大学

网络教育计算机应用

大专

区经信局

辅助管理员0401

张 庆

成都大学

测绘工程

本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辅助管理员0601

洪子浩

浙江农业大学

市场营销

本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辅助管理员0601

吕磊磊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东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专技员(2)0803

王玉华

温州医学院

护理学

本科

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技专技员0804

应洋洋

温州医科大学

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

区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辅管员0902

宋耀鹏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会计学

本科

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驾驶员

1201

叶远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贸易

大专

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驾驶员

1201

金东辰

温州市洞头区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

高中

1.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23日起到2020年7月25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7月23日


作者:【拟聘用公告】 2020年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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