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区财政局 | 财务辅助员0201 | 王柏涵 | 男 |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 会计学 | 本科 |
区审计局 | 辅助管理员0301 | 郑庆女 | 女 | 中国地质大学 | 网络教育计算机应用 | 大专 |
区经信局 | 辅助管理员0401 | 张 庆 | 男 | 成都大学 | 测绘工程 | 本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辅助管理员0601 | 洪子浩 | 男 | 浙江农业大学 | 市场营销 | 本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辅助管理员0601 | 吕磊磊 | 男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东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卫生专技员(2)0803 | 王玉华 | 女 | 温州医学院 | 护理学 | 本科 |
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卫技专技员0804 | 应洋洋 | 女 | 温州医科大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本科 |
区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辅管员0902 | 宋耀鹏 | 男 |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 会计学 | 本科 |
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驾驶员 1201 | 叶远洋 | 男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国际贸易 | 大专 |
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 驾驶员 1201 | 金东辰 | 男 | 温州市洞头区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 | 高中 |
1.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23日起到2020年7月25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6985。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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