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29日起到2024年7月31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56996013;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联系电话:63366036。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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