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员2名,主要从事公文写作、材料整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年龄学历身体素质: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1-40岁,身体、心理健康。
3.岗位基本要求:熟练掌握Word、Excel和PPT等软件的操作,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招收对象:(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5)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优先条件
有相关公文写作工作经历优先;
三、工作地点
经选拔录用的,在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工作。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789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报名方式:在招聘页面下载并填写《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文员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好的表格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401898510@qq.com。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短信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和面试,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短信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参照申论写作有关内容;
2.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3.考试期间报名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1.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环节及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用和待遇
(一)用工性质。考核合格后,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填写社会保险转移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福利待遇。录用者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温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特别优秀的可将试用期缩短为1个月;办公室文员正式录用后待遇每年7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且每年保持一定幅度递增;单位可安排食宿,并统一提供服装,享受体检等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二)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789号
联系电话:0577-63482257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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