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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等五家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量化评价通知

时间:2020-06-09 来源: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浏览量:

为确保量化评价成绩的公平、公正、准确性,现就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工程造价岗位、工程现场管理岗位,温州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岗位、工程造价岗位、工程管理岗位、景区导游管理岗位、市场营销策划岗位、监审专员岗位,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员岗位的量化评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量化评价材料

1.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工程造价岗位、工程现场管理岗位所需材料:

(1)与招聘要求专业相符的学历证书。

(2)从事工程相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从事工程相关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

(5)2017-2019年的年度考核表或所工作单位颁发的表彰证明。

2.温州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岗位、工程造价岗位、工程管理岗位、景区导游管理岗位、市场营销策划岗位、监审专员岗位所需材料:

(1)与招聘要求专业相符的学历证书。

(2)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关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

(5)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奖项的证明材料。

3.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员岗位所需材料:

(1)退役士兵证。

(2)服役期间所受到的表彰(优秀士兵、嘉奖、个人三等功等)材料。

(3)党员身份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或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等材料)。

(4)入伍前的户籍性质证明。

(5)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需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服役证明材料或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审批材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17:30止。

2.提交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二楼203办公室。

三、其他事宜

1.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法提供原件的,材料出具单位须加盖公章。

2.量化评价以考生提交的材料为准,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考生按所报考的岗位要求提供量化评价材料,在报考时已提交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交,只需提交考生认为需增补的材料。

4.温州市洞头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管理员岗位量化评价的的减分项以用人单位到相关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5.量化评价成绩可通过“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招聘考试成绩查询”中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作者: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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